双管齐下,用诚信体系遏制侵权假冒等恶劣行为!

时间:2022-12-26来源:信用中国浏览次数:268

  日前,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2022年前三季度,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治理,积极发挥行政执法震慑力,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1—9月,各类专项行动共查处相关案件约36万件。其中,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近3万件,针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重点实体市场开展执法行动3.2万人次。

  2022年7月5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示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业创新,打击侵权假冒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和群众利益,但仍有大量工作要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法规建设与打击惩治并举,强化统筹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联动,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有效方式,深化国际合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促进创业创新、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更大贡献。

  国务委员、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在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措施,扎实深入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关系高质量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重拳出击,依法严查重处,持续加强防疫物资、食品、农资、工程材料等重点产品和农村市场、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监管,坚决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守牢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和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加强质量技术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有力支持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新发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国是网购大国,很多人都有上网购物的习惯,网购的增多也让很多企业将自己的产品放到网上销售。网购最大的问题是有可能购买到假冒的产品,网络售假已经是很严重的问题,国家也加大打击的力度,那么怎样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要求坚持依法监管、技术支撑、统筹协作、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提出四方面举措: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加强域名属地化、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

  二是落实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指导和督促配送、仓储、邮政、快递等企业推行寄递实名制。提供商品竞价排名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当提醒消费者搜索结果来自竞价排名,避免误导消费者。

  三是加强执法协作。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咨询、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资金流动监管工作机制,依法追查交易资金账户。健全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区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共享。完善跨境执法交流协作机制。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电子商务领域法规建设,明确网络商品交易规范、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以及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的法律效力。针对利用微信、微博等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研究监管措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强执法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增强消费者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的意识。

  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网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层出不穷,如许多网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将其作品上载到网络中;未与新闻单位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擅自转载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在网上传播走私盗版的音像制品等等。与此相应,法院受理的涉网著作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地的确定;将数字化作品纳入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明确了数字化传播是作品的使用方式之一。

  作为关系民生福祉的大问题,打击侵权假冒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当前,侵权假冒行为仍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存在,违法犯罪成本过低,制假贩假公开化产业化等问题亟待解决;在县乡等下沉市场以及老年人等细分消费市场上,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现象尤为普遍;网络购物、共享经济、微商等,也给侵权假冒带来新的寄生土壤。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安全放心的日常生活消费环境。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

  侵权假冒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侵权假冒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直接损害比比皆是。由于食品、药品直接关系老百姓身体健康,对于这类产品的侵权假冒问题已经充分引起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的重视。

  商品和服务的品牌是靠质量和诚信支撑的,诚信是主体的内在要求,质量是诚信的外在表现。消费者要的是商品和服务质量,而保证高水平,稳定的质量,最主要的有以诚信为本的道德自律。市场经济是以契约关系来维持和运转的,这种关系以诚相待、言而有信,“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实现的是“双赢”的结果。欺诈行为追求的是“我赢你输”,为社会的道德所不容。随着社会的进步,诚信的经济效益会越来越显示出来,欺诈者会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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