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6281人失信被限制高消费

时间:2021-01-18来源:本站浏览次数:213

    17日,济南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前11个月的案件受理情况。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3702件,结案189923件,同比分别上升21.56%和29.98%,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强化失信联合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布4067个单位、16281名个人失信信息并限制高消费,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一审商事案件40190件

  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3件

  济南中院围绕推进“1+474”工作体系,认真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先后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为省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投资、金融、股权纠纷等一审商事案件40190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设立破产法庭得到最高法院批复,切实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3件。

  其中,市法院处置的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认真落实企业家保护政策,主动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制定发布《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积极营造有利于投资兴业的法治环境。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审判能力,在已设立济南知识产权法庭的基础上,又在市中、长清等地设立三个巡回法庭,跨区域管辖山东11个市的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为济南全力打造区域性科创中心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关键核心技术、首创发明成果和老字号、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208件。市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单位”。

  近六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为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千余万元

  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加大征收拆迁、棚改旧改、拆违拆临等案件审判力度,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927件。深化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完善行政机关应诉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57.51%,促进了行政争议有效解决。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审前调解、和解工作,在全市建立14个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促进一大批行政争议在诉前实现实质性化解。其中,预防化解长清区云溪庄园大棚房整治纠纷,避免了300余件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着力强化司法便民措施。制定落实司法为民10条意见,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立案清单,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事项,同步短信推送案件流程信息,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服务事项“不跑腿”“少跑腿”“只跑一次腿”。加大弱势群体保护力度,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立案服务,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年内共依法为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1780.17万元。

  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一审审结4279件

  并开展保护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

  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人身伤害、道路交通等领域一审案件5744件,建立调解、鉴定、理赔等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依法审结涉及劳动争议、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一审案件4279件,开展保护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依法审结房地产开发、建筑承包、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等领域一审案件807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全面推开家事审判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完善离婚冷静期、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制度,加大家事案件调解力度,审结一审家事纠纷案件11039件,调解率51.16%,更好地促进了家庭和美、社会和谐。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审结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724件,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曝光”16281人失信信息

  并限制其高消费

  济南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新收执行案件75058件,执结69457件,同比分别上升37.12%和41.64%,“3+1”核心指标持续向好,排名全省法院前列。全面推行“网上执行”模式,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有效解决财产查控和变现难题。强化失信联合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布4067个单位、16281名个人失信信息并限制高消费,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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