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河南省沁阳市的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人邵某一起来到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当着执行法官的面,这对原本是好朋友的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同时,申请人邵某也向法院出具了同意解除对刘某限制高消费和失信制裁的惩戒措施。
今年“五一”放假的5天假期时间,沁阳法院充分利用“五一”假期被执行人返乡时机,积极组织干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行宣传。一是在人流密集的主要街道和各大商场门前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被执行人大头像公告;二是联系辖区各金融机构,在各个银行营业点的大屏幕滚动播放执行宣传口号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三是组织干警到被执行人居所地张贴印有被执行人大头像的失信公告,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5月2日,从外地回到家中的刘某看到村里张贴着印有自己大头像的法院公告后,感到羞愧万分,便主动给申请人邵某联系,在取得申请人谅解后,于“五一”节后一起来到法院,双方达成了每月偿还3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